项目申报
各相关镇街,各科技创新园创建单位:
根据《萧山区科技创新园建设实施细则(试行)》(萧科创办〔2014〕6号),决定开展2016年度第二批萧山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申报条件
萧山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认定对象为萧山区各科创园内已经通过备案并注册1年以上企业。基本条件:
1.在萧登记注册,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产品研究、开发、生产和技术服务,符合我区产业发展导向的企业。
2.有稳定的研发团队,制造类企业研发人数不低于职工总数的15%,软件或科技服务类企业不低于40%。
3.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1亿元以下,且研发经费投入不低于主营业务收入的6%。
4.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包括获得授权的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专有技术和主导制(修)订的标准(含已获得受理通知书的专利)。
5.企业财务制度健全,依法诚信纳税。
二、申报要求
1.纸质申请材料一式两份,经科创园和主管部门盖章,由各科创园填写《萧山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申报汇总表》(见附件1)统一报送至区办事服务中心二楼11号综合窗口,并将《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xskj19@126.com。书面材料主要包括:
(1)《萧山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认定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企业上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15年成立企业按连续12个月提供财务材料数据);
(4)企业研发费证明材料(研发费用明细帐);
(5)研发人员证明材料(申报前一月度全体职工工资发放清册、研发人员名册);
(6)知识产权证明材料(未授权的专利提供受理通知书);
(7)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企业荣誉等);
(8)承诺书。
2.各科创园要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申报,做好申报辅导工作,按时汇总提交书面申报材料。
三、申报时间和联系方式
1.申报截止时间。书面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16年10月24日。
2.联系方式:窗口受理电话: 82899687
萧山区科技创新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9月22日
法律咨询

